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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申请条件、流程与核心要求
2026.01.23

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是企业从事锅炉、压力容器、压力管道、电梯、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设计、制造、安装、改造、修理活动的必备资质。其申请条件、流程与要求如下:

一、申请条件

1. 企业资质: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营业执照,经营范围包含拟申请的特种设备类别。

2. 人员要求: 配备符合规定的技术负责人、工程师及各责任人员(设计、工艺、材料、焊接、检验等),均需具备相应的背景、技术职称和实践经验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(焊工、无损检测人员等)需持有有效资格证书。

3. 设备与场地: 拥有满足生产需要的固定场所、厂房、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。检测仪器设备需齐全、在检定有效期内,精度满足要求。

4. 质量体系: 建立并有效运行覆盖申请范围的体系,制定质量手册、程序文件、作业指导书等体系文件。

5. 技术能力: 具备相应的设计、制造、检验检测能力,拥有必要的技术标准、规范和设计文件。

6. 业绩要求: 部分类别或级别可能要求提供相关业绩证明(如试制品或合同)。

二、申请流程

1. 准备申请: 企业对照许可规则(如TSG 07-2019)进行自评,确认具备条件后准备申请材料。

2. 提交申请: 通过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(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,视设备级别而定)的电子系统或窗口,提交《特种设备生产许可申请书》及相关证明文件(营业执照、人员证书、质量手册、场地证明、设备清单、试制总结报告等)。

3. 受理审查: 许可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,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,出具受理通知书;不符合要求的,通知补正或不予受理。

4. 鉴定评审: 许可机关委托有资质的鉴定评审机构进行现场评审。评审机构依据法规标准,对企业资源条件、质量体系建立与运行、产品安全性能保障能力进行核查,出具评审报告。

5. 审批发证: 许可机关根据评审报告、相关材料及公示情况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。准予许可的,颁发《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》;不予许可的,书面告知原因。

三、要求

1. 体系有效运行: 体系文件完善,职责清晰,过程控制(设计、材料、工艺、焊接、检验、不合格品处理等)严格,记录可追溯。

2. 资源条件持续符合: 人员、设备、场地等硬件资源必须持续满足许可规则要求,并处于良好状态。

3. 产品安全性能保障: 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,确保设计、制造、安装、改造、修理的特种设备满足安全、节能、环保要求。

4. 依法合规生产: 遵守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,接受监督检验和监督检查。

获得许可证后,企业需持续满足许可条件,接受证后监督检查,并在有效期届满前申请换证。